消防科工作职责
一、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 ,宣传消防法律法规,普及消防常识。
二、监督对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、内装修工程项目防火设计的审核,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施工中的防火安全措施情况,参与工程竣工后的消防验收。
三、负责检查和监督各学院(部)、部门、直属单位进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试验、生产、储存、经营、使用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。
四、负责各学院(部)、部门、直属单位动用明火作业的审核、批准,组织消防检查,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。
五、负责学院(部)、部门、直属单位消防器材的配置、检查,督促做好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和保养。
六、对学校发生的火灾,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,视火灾规模和程度及时报警。负责组织指挥初起火灾扑救,协助消防部门做好火灾原因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。
七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台账,认真做好消防安全检查,对在检(巡)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向有关学院(部)、部门、直属单位提出口头整改意见或下发《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》 。
八、指导各校区治安科(室)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,为各校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服务。
九、负责各学院(部)、部门、直属单位义务消防队员的业务指导。
